今天碰到一个词,不知道怎么用。
网络上搜一下,转载过来一篇。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又如何?
孙月沐
●新闻“报料”变作“爆料”,一字之差,境界迥别。报料,是报告新闻报道的原始材料,着眼点在新闻事实;而“爆料”,往往是报告能够引起轰动效应、引爆“眼球效应”的奇闻怪事
●“爆料”有三害:一是“兴奋点”集中于稀奇古怪,热衷于花里胡哨,猎奇猎艳,一定程度上歪曲了社会事实;二是受命“炒作”,人“造”新闻,“爆料人”成了“枪手”;三是“爆料人”急于求成心切,加之缺乏起码的稽查手段,致使假新闻出笼
●假新闻一度泛滥,“爆料”是其重要原因之一。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当下的新闻打假、打击“伪闻”的整治工作中,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整治新闻信息源抓起,从整治、规范“报料”做起,我们反对口无遮拦、不负责任、不加核实、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卖点”的“爆料”
整治虚假新闻不实报道这一“公害”已成新闻界内外的共识。理所当然,新闻信息源的采录把关,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些天媒体上说得多的话题是“爆料”。如,新华社的一则相关消息就写道:“以个人(个体)身份提供新闻线索的‘新闻线人’、‘爆料人’,特别是直接投稿的社会自由撰稿人日益增多,热线新闻和自由撰稿人已成为虚假新闻的主要源头”;为此,有些地方,如河北就明令,新闻媒体不得搞悬赏“爆料”;有的报纸也准备对报社现有一些不合规范的做法进行清理,如“重奖征集新闻线索”、“悬赏爆料”等。
重视新闻线索,重视拓宽新闻信息来源渠道,应当说,这是新闻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的新闻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新闻,我们的新闻一定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应当最大限度地反映实际生活之中人民群众之中出现的新闻,报道其信息,反映其情况,传播其社情民意。这就需要开拓、拓宽新闻信息源渠道。我党新闻史上,一贯十分重视这一点。比如我们新闻界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读者来信制度和群众工作制度,我们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建立健全通讯员制度等,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就是称职“报料人”。换言之,新闻工作必须“旨趣向上,眼睛向下”,必须有自己的“报料人”及其队伍,运用得好,当会促进新闻工作健康发展。
然“报料”不应变为“爆料”。一字之差,境界迥别。报料,是报告新闻报道的原始材料,着眼点在新闻事实;而“爆料”,往往是报告能够引起轰动效应、引爆“眼球效应”的奇闻怪事——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其主要区别就在于此。一些“爆料”,往往集中于能引起“轰动效应”的社会新闻,如天灾人祸、杀人越货、跳楼抹颈、邻里恶斗等东西,还有的,则是些“人咬狗”之类的怪事轶闻。由“报料”而至“爆料”,凸显的,是新闻品格的淡化,同时,也为“爆料”的出轨、出事埋下了伏笔。
一是“兴奋点”集中于稀奇古怪,热衷于花里胡哨,猎奇猎艳,而严肃题材和监督类报料较少,挖掘不深。这些年,这类弊端愈益明显。一些“爆料人”,追求的往往是一鸣惊人,是轰动效应,眼睛盯着的是奇、怪、异乃至脏、丑、恶。这样的东西多了,严肃的关乎国计民生的东西就会相应被淡化。
其结果,是一定程度上歪曲了社会事实,或者说,反映的不是社会生活的“本质真实”,有可能是片面的、偶然的、虚假的东西。
二是受命“炒作”,“爆料人”成了“枪手”。有些“爆料”,分明为一些人“造”出来的,“策划”出来的,“炒作”起来的。有的,是娱乐圈子里的人在“作怪”,而由“爆料人”提供给媒体;有的则是商业“竞技场”上一些人的“策略”,“造”出或“爆”出自我“成绩”、竞争对手“问题”等等,提供给或收买了“爆料人”——诸如此类,这样的东西,想不假都难。
三是“爆料人”急于求成心切,加之缺乏起码的稽查手段,致使假新闻出笼。一些“爆料人”,为名所役,为利所驱,往往见风就是雨,图快图速。殊不知,欲速则不达。致命的是,作为个体“爆料人”,往往缺乏起码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手段,因而,“爆”出的料,往往是真真假假,真假莫辨。有的还可能只图一时痛快,侵人隐私,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导致侵权责任。当然,其本质是假的。
其实,新闻“爆料”的这些弊端,显而易见。问题的关键在于媒体!即,媒体如何看待“爆料”,如何处理“爆料”。毋庸讳言,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媒体对此的认识是有偏颇的,表现在一味强调抢新闻、抓独家、搞竞争,而忘却了对新闻信息源的核实、审查、把关,有的有意无意怂恿之,有的则公开表示欣赏支持之,比如大搞“悬赏爆料”而不善加管理之类。其结果已经凸现:假新闻一度泛滥,而这“爆料”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前车之鉴,触目惊心呵。看看这几年这里那里的假新闻,便是最为有力的佐证。
抓好新闻源,建立健全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规范的行之有效的新闻信息源采录机制,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真实的新闻信息源是新闻的生命之源。岂容玷污,岂容“搅浑水”、“趟浑水”,岂容浑浑噩噩,马马虎虎,一盆浆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说,在当下的新闻打假、打击“伪闻”的整治工作中,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整治新闻信息源抓起,从整治、规范“报料”做起。这,是确保新闻质量和新闻权威性和公信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末了还应再三申明:我们反对口无遮拦、不负责任、不加核实、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卖点”的“爆料”;但是,我们尊重言之有物、经得起事实和历史推敲的“报料”——当然,这,一样要经过编辑部认真负责的审核,三审制须臾不可放松,这也是确保新闻真实性的必由之路。
(作者为中国新闻出版报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