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一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都道府县制,而其中的一都就是指东京都。1943年原本的一级行政区东京府与下辖的东京市政府统合成为东京都,但1947年时又因为颁布地方自治法而将东京都制废除,因此今日的东京都其实是个地方自治体,只是仍沿用原本的东京都之称呼而已。
东京和东京都不是一个地方。东京是东京都区部。(区部相当于我国的省会,东京都类似一个省)。具体情况如下。东京都是指日本下属一包含东京特别区、多摩地方、伊豆诸岛、小笠原诸岛等地区的一级行政区划,也是日本的都道府县之一。东京都大致上分为东京特别区(东京23区,也就是旧东京市所属范围)、多摩地方,以及由伊豆诸岛与小笠原诸岛等离岛所组成的岛屿区等三个地域。一般口语中提到“东京”时,大多是指过去被称为“东京市”的地区(旧东京市),而说“东京都”时,则多是指的过去的东京市再加上东京府所构成之东京都全域。东京都区部--东京东京都区部,是日本的首都,也是司法、立法、行政机关的集中地,亦为日本经济的中心。人口为1,257万7,819人(2005年12月1日止)。以东京都区部为中心所形成的首都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都会区。东京为位于日本本州岛东部的都市。明治维新后即成为日本的实质首都所在地至今,同时也是日本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的中心。在正式的行政区划定义上,东京指的是东京都。一般习惯称呼的“东京”通常指的是地名,而非行政区名,范围上不一定只包含东京23区或东京都。下面有几种广、狭不同的定义,用以界定对于东京的各种称呼所指涉的范围:东京都心:东京都中心区域最主要的三个区—千代田区、中央区与港区。有时会加上新宿区、涩谷区。 东京圈:从东京都心向外扩张,半径70km同心圆范围内的区域。 首都圈:除了东京都之外再加上千叶、神奈川、埼玉、茨城、群马、栃木、山梨等县(日本“八大区域”划分中的“关东地方”则排除山梨县)。 东京都:区域范围与过去的“东京府”相同,但在地方自治体系上则不同。 东京都特别区:俗称东京23区,相当于过去东京市(存续于1889年~1943年间)辖下的35区,也是一般“东京”所指之范围。另俗称为都内。 旧东京15区:包含上述23区当中的千代田区、中央区、港区、文京区、台东区全区与新宿区、墨田区、江东区局部区域,是1889年东京市最初成立时的管辖范围。 东京都 日文 東京都平假名 とうきょうと 罗马拼音 Tōkyō-to 政府编号 13000-1 都厅所在地 新宿区 所属区域 关东地方 所属岛屿 本州 知事 石原慎太郎 管辖区域面积 2,187.08 km²(第45名) - 水域面积 1.0% 人口(2003年10月1日) - 人口数 12,527,115(第1名) - 密度 5655 / km² 辖下行政区 - 郡 - 市町村(特别区) 62 ISO 3166-2 JP-13 都标志 - 都花 染井吉野樱 - 县树 银杏 - 都鸟 红嘴鸥 东京都标志 东京都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