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词典》第4版附录《常用科技名词规范简表》:【4级风】为规范名,【和风】为淘汰名。
查《辞海》“风级”条可知,英国海军上将法兰西·蒲福(Francls Beaufort,1774—1857)于1805年拟定的风级称“蒲福风级”。蒲福风级共分 13 个等级,分别是:静风(0 级风)、软风(1 级风)、轻风(2 级风)、微风(3 级风)、和风(4 级风)、轻劲风(5 级风)、强风(6 级风)、疾风(7 级风)、大风(8 级风)、烈风(9 级风)、狂风(10 级风)、暴风(11 级风)、飓风(12 级风)。1946年以来,风力等级又作了某些修改,现已扩展到18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