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杨新安老师:我认同【商於】,理由如下。
(1)“地名”属于“专有名词”,繁简字的转换因与“专有名词”的“人名”一样处理:凡不是一对一的繁简字,在当下的“简化字体系”的出版物里,一律不简化,以免引起混乱。如南宋时期,有“叶適”和“赵汝适”二人,其中的末字,过去这样写,如今也这样写,见《辞海》。可以想象,那时候,交叉取名“叶适”和“赵汝適”的,很可能有,至少从道理上说,肯定是存在的。对此,《辞海》照用不改,实事求是,这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的。
(2)把长期以来一直写成【商於】的地名,简化成【商于】,不利于识别历史文献里的【商於】。
(3)在解读古今各种文献当中,“专有名词”里的“人名”和“地名”,历来是解读的难点。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人名”和“地名”,曾专门有标加“直线”或“波浪线”的符号规定。
(4)鉴于以上三点理由,笔者认同《资治通鉴》《辞源》和《中国大百科全书》都作“商於”的写法,即使“於”字读 yú 而不读 w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