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词典》:
【與聞】谓参与其事并且得知内情。《左传·隐公十一年》:“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汉书·武帝纪》:“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宋欧阳修《〈归田录〉序》:“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於兹矣。”鲁迅《华盖集·我观北大》:“据一位教授的名论,则‘教一两点钟的讲师’是不配与闻校事的,而我正是教一点钟的讲师。”
【預聞】谓参与其事并得知内情。汉王充《论衡·逢遇》:“倉猝之業,須臾之名,日力不足不預聞。”宋李上交《近事会元·平章事》:“上謂參知政事崔知温曰:‘郭正一、魏待舉等歷任尚淺,預聞政事,未可與卿等同名稱。’”沙汀《淘金记》十六:“袍哥的信义已经很稀薄了;所以对他一向非常小心,避免预闻镇上的事。”
【豫聞】参与闻知。豫,通“與”。三国魏锺会《檄蜀文》:“咨豫聞國事。”晋袁宏《後汉纪·顺帝纪二》:“光禄大夫周舉、侍中杜喬深沉正直,當世名臣,宜登常伯,豫聞國政者也。”南朝梁刘孝标《〈辩命论〉序》:“豫闻斯議,歸以告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