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 效劳
这两个词都是动词,都指“为别人、集团或某种事业付出力量”。
效力:可以用于人、集团,也可以用于某种事业,使用范围广。例:
(1) 我要为祖国效力。
(2) 我愿意为您效力。
(3) 我们不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可以为社会主义建设效力。
效劳:一般只用于人或集团,使用范围比“效力”窄。在这个范围内“效劳”和“效力”可以互换。例:
(4) 我要为祖国效劳。
(5) 我愿意为您效劳。
这里的“效劳”可以改为效力。
“效力”还用作名词,当“功用”讲,指事物所产生的有利的作用。例:
(6) 你的话对他发生了效力,使他转变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