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词典》:
【銘旌】竖在灵柩前标志死者官职和姓名的旗幡。多用绛帛粉书。品官则借衔题写曰某官某公之柩,士或平民则称显考显妣。另纸书题者姓名粘于旌下。大敛后,以竹杠悬之依灵右。葬时取下加于柩上。《周礼·春官·司常》:“大喪,共銘旌。”唐李白《上留田行》:“昔之弟死兄不葬,他人於此舉銘旌。”清蒋士铨《临川梦·哱叛》:“銘旌字,誰結個靈堂掛?”郭沫若《满江红·天外人归》词:“高樹銘旌三叩首,跪參導彈孤哀樣。”
【明旌】1.丧具。旧时竖在灵柩前或敷在棺上,标志死者官衔和姓名的长幡。《礼记·檀弓下》:“銘,明旌也。以死者爲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識之。”唐韩愈《祭郴州李使君文》:“見明旌之低昂,尚遲疑於别袖。”2.显扬表彰。《子华子·孔子赠》:“明旌善類而誅鋤醜厲者,法之正也。”
【旌銘】旧时灵柩前书写死者姓名官衔的旗幡。又称铭旌。《後汉书·赵咨传》:“復重以牆翣之飾,表以旌銘之儀。”李贤注引《礼记》:“銘,明旌也。以死者爲不可别,故以其旗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