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第6版:
【邯郸】③ 市名。在河北省南部。面积1.21万平方千米。人口885万(2006年)。辖丛台、复兴、邯山、峰峰矿区四区和邯郸、永年、曲周、馆陶、魏县、成安、大名、涉县、鸡泽、邱县、广平、肥乡、临漳、磁县十四县,代管武安市。市人民政府驻丛台区。1946年析邯郸县城区设市,1949年撤市为镇,1952年复设市。1953年升为地级市。1956年峰峰市并入。后降县级市。1983年复升地级市。农业主产小麦、玉米、谷子、棉花,山区产核桃、柿。为河北省重要工业城市。富煤、铁、石灰石等矿。工业有钢铁、机械、煤炭、纺织、印染和陶瓷、水泥、电力等。有邯郸钢铁公司和峰峰煤矿。京广、邯长、邯济等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交此,为河北省南部交通枢纽。市内有晋冀鲁豫烈士陵园。名胜古迹有赵武灵王丛台、赵邯郸故城、响堂山石窟、学步桥等。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④ 县名。在河北省南部。属邯郸市。面积522平方千米。人口38万(2006年)。县人民政府驻东小屯。古为邯郸邑,战国时为赵国都。秦置县,为邯郸郡治。以邯郸山得名。农产以小麦、棉花、玉米、谷子为主。矿产有煤、石灰石。工业有煤炭、机械、建材、服装等。京广、邯长、邯济等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经此。古迹有赵王陵、黄粱梦吕仙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