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对两种生物均有利;共栖,对一种生物有利,对另外一种生物无利也无害;寄生,对一种生物有利,对另外一种生物有害。《辞海》以“共栖”为规范术语,但《现汉》却说“共栖”是“偏利共生”的旧称,不知为何。
《辞海》第7版:
【共生】亦称“互利共生”。生物种间关系之一。泛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生物生活在一起的相互关系。通常表现为一种生物生活于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外相互有利的关系。例如,地衣是真菌和藻类的共生联合体,藻类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供给真菌;真菌吸收无机盐和水分,供给藻类,若互相分离,有些真菌即不能独立生活。又如白蚁和它肠内的鞭毛虫,鞭毛虫帮助白蚁消化木材纤维,白蚁给鞭毛虫提供栖居场所和养料,若互相分离,两者都不能生存。有些生态学家把共生概念作为凡生活在一起的两种生物之间不同程度利害的相互关系,也包括共栖和寄生。
【共栖】生物种间关系之一。两种都能独立生存的生物以一定的关系生活在一起的现象。例如,海葵附着在有寄居蟹匿居的贝壳壳口周围,利用寄居蟹作为运动工具,并以它吃剩的残屑为食;寄居蟹可受到海葵刺细胞的保护。远在唐代,中国学者已经知道共栖现象,《岭表录异》中就记载有海蜇与小虾、海月与小蟹共栖的现象。
【寄生】一种生物生活于另一种生物的体内或体表,并在代谢上依赖于后者以维持生命活动的现象。前者通常较小,称“寄生物”;后者一般较大,称“宿主”(亦称“寄主”)。寄生物以宿主为生活场所,从宿主摄取营养及其他物质,向宿主体内排泄代谢产物,往往会损害宿主,引发疾病,甚至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