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版:
【格鲁派(Gelupai / Dge-lugs-pa)】中国藏传佛教宗派。格鲁,藏语意即善律,因格鲁派强调严守戒律,故名。格鲁派僧人戴黄色僧帽,故又称黄教。创教人宗喀巴,原为噶当派僧人,故格鲁派又被称为新噶当派。宗喀巴曾师从14世纪西藏各大教派如萨迦、噶举等,他针对当时藏传佛教僧纪废弛、寺院生活腐化的状况,倡导宗教改革,提出僧人严格持戒、不事农作、独身不娶,并加强僧院制度管理。所著《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与阿底峡《菩提道灯论》在旨趣上一脉相承。1409年,宗喀巴在帕竹地方政权支持下,在拉萨发起大祈愿法会,显示其权威地位。同年建甘丹寺为主寺,故格鲁派亦称甘丹派。以后,格鲁派又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等诸大寺,势力日渐扩张。16世纪中叶,格鲁派开始采用活佛转世制度。至清代,格鲁派的达赖与班禅两转世系统均由清廷扶持确认,格鲁派成为西藏地方政权的执政教派。格鲁派除藏区四大寺外,尚有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及今蒙古国的额尔德尼召等教派中心。格鲁派奉龙树《中论》,持缘起性空之见,谓诸法待缘而起,毕竟空无自性。修持上主教行并重,不废戒律,兼重止观。教法包容显密二宗,强调先显后密,循序渐进。其学经制度系统严密,考核升迁皆有章法可循。显宗学僧先通五大部(《量释论》、《现观庄严论》、《入中论》、《戒律本论》、《俱舍论》),在三大寺获格西学位后,方可进一步修密宗四大部瑜伽密法。历史上格鲁派在藏族、蒙古族居住区流传甚广,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