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06-29发布,2012-07-01实施):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a) 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b) 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2 版头
7.2.5 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转引自2012年11月5日《校对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