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书名号的“《权利法案》”,英文是 Bill of Rights(斜体),特指1689英国议会颁布的《权利法案》;不带书名号的“权利法案”,英文是 Bill of Rights(正体),泛指美国宪法上有关保障公民权利不受政府侵犯的各项规定,尤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10条修正案。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2版:
【《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的《权利法案》。英国“光荣革命”后,巩固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联合专政、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泛指美国宪法上有关保障公民权利不受政府侵犯的各项规定,尤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10条修正案。此10条修正案于1791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