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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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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朔漠鹰扬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14-12-01
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颁布日期 19881227
  实施日期 19881227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和《关于重申 严禁淫秽出版物的规定》,明确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认定标准,特制定本 暂行规定。
  第二条 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 ,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 学价值的出版物:
  (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二)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三)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 足以诱发犯罪的;
  (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 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第三条 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二 条(一)至(七)项规定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 毒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第四条 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 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生育知识、疾病防治和其他有 关性知识、性道德、性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出 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
  第五条 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负责鉴定或者认定。 新闻出版署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淫秽及色情出版物鉴定委员会,承担 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淫秽及色 情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提 出鉴�或者认定意见报新闻出版署。

90+成员,中国第一家全无纸化校对公司(2017第8年);QQ32767629;微信13535042004;公众号jiaoduiw;手机135350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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