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奇怪的事情了。把某图书公司用讨账公司的方法来讨要校对费。可是,这批书,某图书公司一个校次,出版社一个校次。现在出版社又发了一个校次。这让我很纠结。这样中间一定有流程问题。我们三个校次不万一的机会太小了。这中间的责任如何区分。都认为出钱的是大爷,没人尊重基本的校对流程。也好像校对人员收不到钱还能干好这个事情。大家给出出主意,这个事情应该表明什么样的态度?
所有客户都找我们。图书公司和出版社这两家是合作单位,同时找我们做事。这让我如何是好?
出版社当然明白我们的质量。可是,这中间的流程,也太一塌糊涂了吧?
不打架我还不会多心眼。打架了长个心眼跟进一下果然如此。倒不是怕陷进去。主要是,这样的流程肯定出问题。几个不出问题,一批就几十本稿件。不出问题才怪。
图书公司的一校,啥都没搞好。出版社那二校我们做的还可以校对出大量问题。当然,可能图书公司那里就没有正规的出版流程。
等于我们重复在做部分一校的工作。把我们的校对能力打了多大折扣。这等于没给我们创造好的工作条件,还在给我们添乱。
外行“领导”我这样的刺头,我不闹事才怪呢。因为肯定出问题。幸亏及时发现。明天跟出版社那边把这个得沟通沟通。
这么乱的流程。谁负责。
出版社早就应该避免打架的事情发生,中间协调一下。把费用帮助我们收到。中间也有跟出版社的沟通。
既然我们能做好,还找我们做。为啥不制止。
有些名著稿子,我们一年校对十几个版本。哪里有闲工夫查查,都哪个是哪个。校对不是清闲的工作。
大老板都是这副派头,我只要最后结果。但是,谁对整体管理负责任?
谁对整体管理流程负责任。出版难道是可以随便放手的事情?看一个小校对涉及多少问题。
某图书公司,自己发错稿子。重新校对。只给一个校次的钱。校对两次。
他们还认是自己发错文件导致的。包括CEO都被我揪出来就是不给两次的钱。那可不少,一两千。我们不是大买卖。
【或者好心的网友帮我分析分析,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