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第7版:
【沈钧儒(1875—1963)】中国民主革命家。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生于江苏苏州。清光绪进士。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1908年回国后参加立宪运动和辛亥革命。1912年参加同盟会。后参与护法运动,反对曹锟贿选。1918年后,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浙江省政府秘书长。1928年起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并执律师业。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12月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1936年参与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11月与邹韬奋、李公朴等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为救国会七君子之一。1938年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曾组织平民法律扶助会,为被迫害的人们、抗日军人家属及进步图书杂志义务辩护。1941年倡议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1946年代表中国民主同盟参加政治协商会议。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政府非法解散后,继续进行革命活动。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9月赴东北解放区。1949年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一至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