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报告称杭州“5.7”交通事故肇事车速为70码zt
本网讯 今天下午2点,西湖区交警大队召开了关于“昨晚文二西路红色三菱跑车撞死行人事件”即“5.7交通事故”的通报会。在通报会现场,警方就事故简况、调查进展和法律责任进行了通报,并表示:新一轮的机动车超速违法整治即日开始。
5.7交通事故简况
2009年5月7日晚8时5分左右,杭州青年男子胡某驾驶浙A608Z0号三菱牌小型客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到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某,造成谭受伤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引来众多质疑
警方14点08分左右公布调查结果:“经初步调查,当晚,胡某驾驶浙A608Z0号小型客车从城东的一家快餐厅出发至西城广场看电影。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胡某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至于行人当时行走的确切位置,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报告一出,立即引起现场众多媒体和当事人同事的质疑。
质疑焦点:事发时车速?是不是逆向行驶?肇事车辆是否经过改装?
下午的通报会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一同到场的还有遇难者谭某的十三名同事,据一位姓孙的先生说,他们是自发前来的,就是想第一时间了解警方对昨晚车祸的调查结果。
当警方通报完事故调查情况以后,遇难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报的调查情况提出疑问,问题直击要点,说出了现场媒体记者们想问的问题,质疑如下:
1.“肇事车辆当时车速70公里/小时是如何得出的?取证方式是否合理?”
据警方的情况通报,“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
遇难者同事表示质疑:“70码的车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飞到20多米外的地上吗?”“警方能凭当事人的说法来对车速进行取证吗?”“相关证人是谁?”
警方表示,至于遇难者离撞击点的距离,可能还涉及“滑动”,就是说,有可能死者倒地后还在地面上滑动一段距离。对于车速,警方称是询问了当事人,并且对当事人的同行人进行了调查,而同行人表示,是“看了车上的码表,确认当时车速为70码左右。”
2.“是否有逆向行车并压过双黄线?这两点现场采样最容易确认的事实,为何没有在报告中体现?”
交警回答:从现场看,可能没有压双黄线,是在自己的车道上,因为出事地点没有监控探头,暂时没有办法确认是否在斑马线上,最终认定要等待事故现场的鉴定结果。
现场媒体立即发问:“关于车辆有否压过双黄线和是否逆向行车,这两点事故现场最容易确认,为何报告中却没有确认?而且,关于昨晚车祸的报道,报纸上已刊登了模拟图,是不是可以认为报纸有误导嫌疑?”
对此,警方表示今天只是调查情况的通报会,没有对事故作最终认定。对于报纸的报道,他们也没有表示否认。
3.“通过查阅相关媒体报道,过去肇事车曾经有过两起超速事件,是否属实?”
警方表示,对于肇事车过去的违规事件,他们会进行调查。“今天只是针对昨晚的事故进行情况通报,以往的违规事件与之无关。”
4.“肇事车辆是否经过改装?”
与车速同样被关注的,是肇事车辆是否经过改装。对此,杭州市车管处检验科郑科长拿出肇事车的资料档案,“根据资料显示,该车2007年11月上牌,2008年没有年检纪录。”
“报告中虽然提到关于车辆改装的法律规定,却没有指出肇事车是否为改装车辆?”
警方表示,肇事车是否为改装车需经过相关鉴定,暂时无法确定。“只能确定和档案照片相比,肇事车更换了轮胎。”
14点45分左右,通报会结束,但仍有很多媒体围着警方发问。
而当部分记者赶到杭州市道路清障服务中心城西停车场,准备拍摄肇事三菱跑车时,却遭到门卫的无理阻拦,并引发一场小冲突。门卫以“没有接到通知,不能进入拍摄”为由,阻止记者进停车拍摄,最终,众记者只能隔着大门拍下几个镜头。
[ 此帖被日月止戈在2009-05-15 16:1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