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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能否说“亲眼目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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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盈莹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  发表于: 2004-05-24
— 本帖被 historysky 执行提前操作(2019-06-28) —
“目睹”已经是“亲眼”

    前不久,笔者看到报纸上刊有这样一个栏目:“亲眼目睹”,就此想起有些书籍、期刊,甚至电视剧字幕、电影台词,还有些访谈节目中都曾这样使用,比如“记者亲眼目睹了感人至深的一幕”“他亲眼目睹了女孩从这儿跳了下去”“亲眼目睹了公安干警抓获小偷的全过程”“学生们亲眼目睹了流血惨案”等等不一一列举。不少人之所以将“亲眼”与“目睹”连起来用,可能是想加深“亲眼”或“目睹”的程度,其实,这种用法是错误的。
  现代汉语词典里,“目睹”的解释是:亲眼看见。既然“目睹”已是“亲眼看见”,那么“目睹”前边再加上一个“亲眼”,不就叠床架屋了吗?我认为,“亲眼目睹”这个栏目若改为“亲眼所见”,或是“耳闻目睹”,亦或“有目共睹”都是可以的,都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用法。
  我们在说话或做文章时,都习惯使用双音节的字词和四字词语。但一定要讲求个章法,像“凯旋而归”“天籁之音”等都属于“亲眼目睹”一类,我们在求得压韵、俗成的情况下,还得讲求文字使用准确、不闹笑话。
  另外,还有些类似画蛇添足的现象,也应值得注意。例如一篇文章中就有这么一句:“去年春节前夕的一天”。乍一看好像没毛病,但一推敲,问题就来了。“前夕”的意思就是“前一天”,怎么能说“春节前一天的一天”呢?这句话若改为“春节前夕”或“春节前的一天”都说得通,而“前夕的一天”就不对了。
  另外,还有,“一而再再而三地屡屡出现”“截止到目前为止”“回忆起自己最初做志愿者的初衷”“越到后来问题就越来越多”等等,想来都有赘语之嫌。
  众所周知,语言文字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语言文字使用上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我们千万不要简单地认为有些词语用法不当,并不会构成大错,也不会影响文章内容的表达,便想当然地将文字随意搭配。在此,我想提醒大家,我们在改革创新的同时,也不能违背字词的本意。否则,它们同样会在读者中引起不好的影响。会有损我们报刊等大众传媒的威信,严重的还会起误导作用,以讹传讹。因此,我们编校人员一定要慎之又慎地准确规范地使用语言文字,为做好党的宣传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出努力。
来源:中华女性网 作者:(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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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青铜玫瑰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4-08-24

没有看全,也不知道有没有评论的权利,胡说一下子吧。

我是做报纸校对的,如果我遇到“亲眼目睹”这一词时,我想我是不会改的。因为这个词早以被读者所接受,甚至在影视做品中,这个词也被多次运用。

虽然,校对应以文字准确做为工作的标准,但做为大众化的报纸(我只讲报纸),还是应以大众化为基础,如果单纯从语言角度去校对的话,未免有些死板了。

离线河马写诗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4-09-21

支持2楼,我在虫虫的帖子里也表达了这个意见

合理重复也是修辞,可以起强调的作用。

“亲眼“是对”目“的强调,但它完全不能取代”睹“的意思

离线独惭昆仑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4-09-22
喜欢写诗的河马是好的河马。
吾人咏歌,独惭康乐。
离线河马写诗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4-09-22
呵呵
离线fansg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8-12

亲眼目睹,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1,810,000篇,用时0.001秒。

谷歌一下,约有1,560,000项符合亲眼目睹的查询结果。 (搜索用时 0.63 秒)。

 

离线xcyfq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8-12

同样还有一个:

凯旋归来。

这个不应该算是错误的啦,我看见这个词组就不会修改。要注意,习惯是很重要的。

离线admin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3-19
是不是“重复修辞”?我们且创作一个语法?
校对标准31群:101914132
离线historysky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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