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明珠”没有“特指女儿”的限定吧?见《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释文。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
【掌上明珠】zhǎng shàng míng zhū 比喻极受父母宠爱的儿女,也比喻为人所珍爱的物品。也说掌珠、掌上珠、掌中珠。
《汉语大词典》:
【掌上明珠】亦作“掌中珠”。亦作“掌上珠”。比喻极受疼爱的人。后多指极受父母钟爱的儿女。晋傅玄《短歌行》:“昔君視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棄我溝渠!”唐王宏《从军行》:“兒生三日掌上珠,燕頷猿肱穠李膚。”宋辛弃疾《永遇乐·送陈光宗知县》词:“落魄東歸,風流贏得,掌上明珠去。”《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包待制出身传》:“他嫂嫂惜似掌中珠。”清查慎行《中山尼》诗:“養成嬌女嬌無偶,掌上明珠唾隨口。”老舍《青蛙骑手》第三场:“贤孝儿媳多么可爱,真是我呀我二老的掌上珠!”亦省作“掌珠”。南朝梁江淹《伤爱子赋》:“曾憫憐之慘悽,痛掌珠之愛子。”唐白居易《哭崔儿》诗:“掌珠一顆兒三歲,鬢髮千莖父六旬。”清黄遵宪《拜曾祖母李太夫人墓》:“雙手擎掌珠,百口百稱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