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译者审阅校样(注:根据具体情况,校样可送著译者审阅,也可不送著译者审阅。著译者要求看校样的请事先向责任编辑提出。)原则上只解决校对和编辑提出的问题(通常在校样上用铅笔画上“?”),必要时也应通读全文,具体要求可与责任编辑约定。审阅校样时不要在校样上作 文字加工和修改,如确实涉及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技术上的错误需要修改,请与出版社 责任编辑联系,并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校样退回出版社,以利安排下一工序工作。 著译者和责任编辑在审阅校样过程中,不得改动原稿。 审阅校样时一定要勾画清楚。著译者请用蓝(黑)色、责任编辑用红色墨水改样,并要使用校对符号(见附录9)。 (责任编辑:校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