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稿件校对细则
时间:2008-11-12 11:00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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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对原则 1.校对稿件要忠实于原稿,依据原稿逐一核对校样。 2.注意发现原稿在撰写或编辑加工中的遗留问题,如要修改原稿,应与编辑联系。 3.学报的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标题、书眉、人名、地名、封面等重要部位杜 绝发生错误。 4.正确使用校对符号,改校处要勾画清晰、醒目。 二.校对程序 编辑毛校和一校,作者二校,编辑三校,责任编辑总校,主编或副主编核红校对。 三、校对内容 1.检查封面、版权页、目次页上所著录的项目是否齐全、正确和规范。 2.消除一切错字、别字、多余字,以及字体、字号的错误。 3.消除标点符号的错误。 4.检查外文字母、量和单位符号的字体 (黑、白体,正、斜体等)、 字号、 文种(英、俄、希等),大、小写,上、下角标是否正确。 5.检查图、表、数学式、化学式是否有文字或符号的错误,它们的内容与行文中提及的是否吻合,版式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外文单词,数字及数字与符号的组合的转行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序号是否与正文所标注的一致,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项目是否齐全、正确和规范。 8.检查全刊的页码是否连续,数学式、插图、表格的序号是否连续,与行文中提及的是否相符。 9.检查全文的标题层次是否合理,标号是否连续;文题、篇首页页码和作者姓名及次序是否与目次页上一致。 10.检查居中、接排、空行、顶格、缩格、正线、反线等版式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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