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中国第一职业校对团队】校对网公司(第6年)|60+成员|站长郭明武QQ32767629手机13556123901|微信:jiaodui 【校对标准,前无古人,绝对原创!!!】

校对网:校对标准,校对公司,专业校对,杂志校对,图书校对,无纸化校对

转发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关于加强对编辑出版年鉴等工作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8-11-12 11:01来源: 作者: 点击:

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关于加强对编辑出版年鉴等工作管理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关于加强对编辑出版年鉴等工作管理的通知

今年二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编辑出版年鉴等工作管理的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出版部门,甚至一些集体单位或个人,擅自编辑出版“年鉴”、“概况”、“名录”等出版物,并要求有关地方、单位提供资料并索取编辑出版费。这类征稿往往不经主管部门审定,内容上多不准确。如不明令禁止,不仅增加了有关单位的经济负担,而且在社会上也产生了不良影响。为贯彻通知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所有“年鉴”、“概况”、“名录”等出版物,只能由正式出版社出版,杂志社、报社及其他非出版单位一律不得组织出版。否则,以非法出版论处。

二、编辑出版这类出版物,一律不准向供稿单位以任何名义索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的,应切实予以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于今年四月二十日前书面报送市新闻出版管理局。

(责任编辑:校对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