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第5、6、7版:
【抛撒】pāosǎ [动] 撒出去(多用于固体):往海里~骨灰|纸屑~一地。
【抛洒】pāosǎ [动] 洒出去(多用于液体);~汗水◇~一腔热血。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
【抛撒】pāosǎ [动] 抛出,散落 |> ~融雪剂|防止运土车沿街~泥土。☞ 跟“抛洒”不同。“抛撒”的对象为固体;“抛洒”的对象为液体。
【抛洒】pāosǎ ① [动] 洒落;洒出|别把油~到地上。② [动] 比喻付出(心血、感情等)|> ~一腔热血。☞ 参见本页“抛撒”的提示。
《汉语大词典》:
【抛撒】丢弃散落。元郑廷玉《看钱奴》第一折:“你這廝平昔之間,扭曲作直,抛撒五穀,傷殘物命,害衆成家,你怎生能勾發跡那!”《醒世姻缘传》第二回:“抛撒了家業,或是淘碌壞了大官人,他撅撅屁股去了,窮日子是你過,寡是你守。”魏巍《山雨》第六章:“你就比如这烧了一冬的炉灰,你们怕都扔了,我是一小撮也没抛撒。”
【抛灑】(未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2004):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