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第6版:
【奥本海(Lassa Francis Lawrence Oppenheim, 1858一1919)】国际法学家。原籍德国。先后就读于格丁根大学、柏林大学、海德堡大学等校。历任弗赖堡大学、巴塞尔大学教授。1895年移居伦敦,1900年入英国籍。1908年起在剑桥大学主持国际法讲座。以编写《国际法》教科书闻名。主张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前者由国际惯例与条约构成,它的规定除非通过国内法令的批准,不能自然而然地变为国内法的一部分。还著有《国际法的前途》、《国际法与外交》等。
【奥本海默(Julius Robert Oppenheimer,1904—1967)】美国物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