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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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材中轻声标注的原则
对于没有规律、无规则可言的必读轻声,可根据公认的现代汉语词汇规范、语音规范《现代汉语词典》标注;对于可轻又可不轻的“可轻声”,要本着尽量减少轻声词数量以利于学习的原则,一律标注本字调。对于有规律的轻声,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轻声的特征,将轻声和一般轻读(本文称之为“轻音”)区别开来;同时,标注轻声要以词为标注的基本单位,以达到以简驭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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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声问题检讨和教材中轻声标注的原则
提要:本文以人教版、苏教版、北师大版、语文版、北京版等主要小学语文教材以及十几种对外汉语教材为材料,归类、统计、分析了它们在标注轻声中的大量分歧,指出:一些教材大量标注轻声的依据是传统语音论著对轻声规律的论述,而论著论轻声规律的依据则是传统上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文中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深入检讨,指出:后字轻、短并稳固地失去原有调值,形成轻声特有的声调,这是轻声区别于一般轻读(即轻音)的最重要的特征。传统语音学论著没有抓住轻声“稳固性”这一点,导致所提轻声规律失之过宽,从而导致一些教材轻声标注失妥,不利于学习和掌握。文章提出了教材中轻声标注的三大原则,即:要区别轻声和各类轻音,轻音标注原字调;标注轻声要以词为基本单位;“可轻声”一律标注原字调。本文的研究,对教材中科学、准确地标注轻声,消除各种分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教材 轻声 轻音 标音原则
〇 引 言
按照通常的定义,所谓轻声,就是指在词语中念得又轻又短的音节。轻声的研究,自1922年赵元任《国语罗马字研究》发表就开始了。赵元任(1959)《语言问题》、(1968)《中国话的文法》和罗常培、王均(1957)《普通语音学纲要》中的论轻声部分,林焘(1962)《现代汉语轻音和句法结构的关系》、(1983)《探讨北京话轻音性质的初步实验》,林茂灿、颜景助(1990)《普通话轻声和轻重音》,曹剑芬(1995)《连读变调与轻重对立》,等等,都是轻声研究的经典文献。作为现代汉语的一个重要语音现象,各种现代汉语教材更是无不论及。这些论著对轻声的性质、声学特征、轻声与语法的关系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探讨,大大推进了轻声的研究。
然而,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语音学家劲松(2002)在其《现代汉语轻声动态研究·序》中所说的:“普通话的轻声现象可以说是难题中的难题,无论在性质、功能和规范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意见不一,不利于普通话的教学、推广和研究。”“教学中不知对学生怎么讲,研究中不知对读者怎么说。看看别人写的有关著作和文章,又是众口不一。”所以感到十分困惑。2006年,著名语言学家、现代汉语语音学权威林焘先生去世,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的语音学家曹剑芬作《加强汉语轻音的研究》[1]一文缅怀,文中也提出了一连串问题:“轻音跟非重音是什么关系?非重音轻到什么程度才算轻音?这种程度上的差异究竟怎样衡量?在实际应用中如何把握?它们在语流中的分布又有什么规律?这些问题,至今尚无十分明确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甚至在轻声的命名上人们还存在分歧,有的用“轻声”(如罗常培、王均1957),有的用“轻音”(如林焘1957、1962、1983),有的则“轻声”“轻音”都用(如赵元任1968)。[2]至于具体哪些词读轻声分歧更大。如名词后的方位词“上”“下”,高校现代汉语教材都认为念轻声,《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认为都念可轻可不轻的“可轻声”,《新华字典》认为都念原字调,《现代汉语词典》则认为“上”念轻声而“下”不念轻声。
哪些词读轻声,语音学专家、高校现代汉语教材和权威辞书都矛盾不一,那么,各小学语文教材、对外汉语教材课文注音中轻声标注出现较大分歧,也就自然而然了。我们考察了人教版、苏教版、北师大版、语文版、北京版的小学语文教材;同时也考察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标准中文》、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博雅汉语》、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的《汉语教程》等十几种对外汉语教材[3],发现它们在轻声标注上分歧相当大。
最典型的,如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文注音中,“一个母亲”中的量词“个”,“黑板上”“树枝上”“大树下”“瓶子里”中的方位词“上”“下”“里”,“写上”“收下”“掉下来”“走过去”“唱起来”中的趋向补语“上”“下”“下来”“过去”“起来”,“背一背”“好不好”“写不好”中的“一”“不”,《现代汉语词典》标注为“可轻声”的“看见”“知道”等,都标注为轻声,轻声数量很多;而人教版小学语文中这些都没有标注为轻声,轻声数量较少。据我们统计,文字内容基本相同的课文《乌鸦喝水》,苏教版中轻声字有21%(共96个字,其中20个轻声字),而人教版中轻声字只有11.34%(共97个字,其中11个轻声字),二者相差将近一倍。
对外汉语教材中标注的轻声更多。除上述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所说的各类外,像“试一试”的“一试”[4],“冲洗一下”中的“一下”[5],“我是英国人”中的“是”,“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中的“去”[6],都有标为轻声的。
那么,为什么轻声标注分歧这么大?它们标注轻声的依据是什么?在教材中,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轻声标注原则?这就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
本文先简述一些教材标注轻声的文献依据——语音论著对轻声规律的论述,并进一步简述论著提出轻声规律的依据——传统上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的认识,然后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深入检讨,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教材中轻声标注的若干原则。
一 文献论轻声规律
如前所述,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文注音中,轻声数量比较多。其标注轻声的依据,主要是赵元任、林焘等许多语音学专家的论述,国内各重要的现代汉语教材中关于轻声规律的论述。
所谓轻声规律,就是指什么时候要读轻声。其实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有规律、有规则的轻声成分,一是没有规律的轻声成分。没有规律的轻声成分,按照赵元任(1929、1968)的说法,“纯粹是词典里要收集的材料,只有一个一个的记录在词典里”,学习时只有求助于这种标注了轻声的词典了;而有规律的轻声成分,是许多有关现代汉语语音的著作、论文讲轻声时必列举的内容。
汇集各家观点,现代汉语中,读轻声的成分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助词“吗、呢、了、的”等。(赵元任1929、1934、1968,罗常培、王均1957)
2. 后缀“-子、-头、-们”等。(赵元任1929、1934、1968,罗常培、王均1957)
3. 重叠式亲属称谓的第二音节,如“妈妈”“姐姐”“姑姑”。(张志公1982,鲁允中2001,张斌2002)
4. 重叠式动词,如“看看”“捉捉”等的后一个重叠动词。(赵元任1934、1968,王理嘉1993)
5. 方位词“上、下、里”。(赵元任1929、1934,罗常培1957,林焘、王理嘉1992)
6. 趋向动词作补语,如“写上”“回来”“唱起来”“走出去”等中的“上”“来”“起来”“出去”。(赵元任1929、1934,罗常培、王均1957,林焘、王理嘉1992)
7. “试一试”“看一看”之类中的“一”。(罗常培、王均1957)
8. “要不要”“算数不算数”之类中的“不”。(赵元任1929、1934,罗常培、王均1957)
9. “写不好”“禁不住”之类中的“不”。(董少文1959,史定国1992)
10.用在动词后面的介词,如“挂在”“说到”等中的“在”“到”。(金有景2007)
11.名词、动词后的量词,如“一个”“三只”中的“个”“只”(罗常培、王均2002),“抽支烟”“喝杯茶”中的“支”“杯”(金有景2007)。
12.“来”“把”附加在十、百、千、万等数词或数量词后,表示约数,读轻声。如“十来斤”“个把月”中的“来”“把”。(鲁允中2001)
13.人称代词作宾语,如“叫他来”中的“他”。(赵元任1929、1934、1968,罗常培、王均1957)
14.多位数词中的数位词,如“三百五十二”中的“百”“十”(罗常培、王均2002)。
15.双音节形容词重叠式的第二音节,如“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等中的第二个音节。
16.三四音节的词中的中字,如“花生糖”“瞎说八道”中的“生”“说”(罗常培1957),“朱剑英”“秦皇岛”“意大利”中的“剑”“皇”“大”(金有景2007)。
上述规律中的1、2、3点各家均无意见,其他各点各家或多或少都有不承认其读轻声的。
对同一条规律内部哪些成分读轻声,人们也存在不同的意见。如:“要不要”“算数不算数”“看一看”之类中的“不”“一”和重叠动词,赵元任(1934)认为都读轻声;董少文(1959),史定国(1992),罗常培、王均(1957)则认为只有“不”“一”读轻声。双音节动词重叠,如“活动活动”“表演表演”,黄伯荣、廖序东(1990)认为其二、四音节读轻声,朱德熙(1982)认为三、四音节读轻声。量词读轻声,赵元任(1968)、黄伯荣、廖序东(1992)、王理嘉(1993)只认为“个”读轻声,张静(1988),罗常培、王均(2002),金有景(2007)认为名词、动词后的其他量词也读轻声。
这16条规律中,苏教版小学语文采用得最多,采用了前9条;北京版次之,采用了前6条;人教版、北师大版、语文版小学语文采用得最少,只采用了前4条,其他均标注本字调。所以,各版小学语文课文中轻声标注的比率相差就很大。
那么,为什么语音专家们会提出这么多的轻声规律呢?这源于传统上对轻声性质和特点的认识。
二 文献论轻声性质和特点
关于轻声的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轻声是一种弱读(轻读),一是认为轻声是一种特殊的连读变调。
(一)轻声是一种弱读(轻读)
其经典的定义就是北大中文系《现代汉语》(王理嘉,1993)中所说的:“一个词或一句话里的音节念得轻而短,失去了原有的声调,叫做轻音(或轻声)”。
这是一种在20世纪20年代国语运动初期就明确提出来的观点。后觉1926年在《国语声调研究》中指出:“轻音是四声(平赏去入)以外的一种特殊的腔调,其实就是最弱的弱音,其长短是和短音——如入声——相类似,而没有那么强。”赵元任以其语言学和音乐学的天才在其一系列论著中对轻声作了精辟的论述。例如1929年在其《北平语调的研究》中说:“单字音在词里头或在语句里头改变声调的最要紧的例就是轻音字。所以讲轻音字而不讲重音的缘故是因为字念重的时候不过把声调的范围加大(例如去声从72加到i1)跟时间拉长,并不改它的性质,而轻音字可就完全失去它的固有的阴阳赏去的声调,它的音高的性质就完全跟着它的环境而定了。”“轻音字有中、高、低三种读法,它的规则如下:(1)阴+轻=高+中,好像‘阴+去’,(2)阳+轻=升+中,好像‘阳+去’,(3)赏+轻=低+高,好像‘赏+阴’,(4)去+轻=降+低,好像‘去+(低)’。”
几十年后关于轻声性质的听辨和声学实验,印证了赵先生论断是多么的精准。例如:在音长上,扎多延柯(1958),林茂灿、颜景助(1980),林焘(1983),曹剑芬(1986),通过实验证明,“重轻”式双音节词中的后一个轻声音节比前一个重读音节都要短一些,比例大约是2:1。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后轻声音节的调值上,林茂灿、颜景助(1980)定为41、51、33/44、21;曹剑芬(1986)定为阴平、阳平、去声后中降调,上声后为中平调(宋欣桥(1990)据此分别构拟为31和44[7]),结论与赵元任(1929)基本一致。
总之,“弱读说”认为轻声就是一种弱读,在听感上表现为“轻”。从语音上看,“音长短”是“轻”的根本原因——音长短了,其原有调型往往难以保持,形成轻声特有的调值;音色上,辅音容易浊化(如“糊涂、动弹、馄饨”的第二音节的声母往往由送气的清音t变为不送气的浊音d),元音往往央化甚至脱落。
(二)轻声是一种特殊的连读变调
其经典的定义就是罗常培、王均(1957)《普通语音学纲要》中所说的:“语词里的音节或句子里的词失去了原有的声调,念成另一个较轻的调子,叫做轻声。轻声也是变调的一种,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变调,它不仅受环境的影响,还跟音高有密切的联系,并且跟长短强弱和音色也都有关系。……。所以,如果联系汉语所有的方言来看,应该认为轻声也是变调的一种。”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高等院校教材《现代汉语》中关于轻声的性质,多采用这种“特殊的连读变调”或“特殊音变”之说,如胡裕树(1981)《现代汉语》,,张志公(1982)《现代汉语》,张静(1988)《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1990)《现代汉语》,张斌(2002)《新编现代汉语》。
说轻声是一种特殊的连读变调,主要是指轻声与一般连读变调具有以下区别:(1)一般连读变调是后一音节影响前面的音节(如“上声+上声”,前面一个上声变为阳平),而轻声则是前一音节影响后一音节(具体调值变化前面已述);(2)一般的连读变调同它本身的调类有关(如“一”在去声前变读阳平),而轻声则同未变之前的本调无关(只与前字声调有关);(2)一般连读变调变后的声调仍是四声中的一种,而轻声变调后的声调已不是四声中的一种了;(4)一般的连读变调只是语音上的音变现象,与语法、语义无关,而轻声不仅是一种音变现象,而且与语法、语义的虚化、轻化或非信息焦点有关系(如“孩子”的“子”、“歇着”的“着”、“木匠”的“匠”)——这是轻声产生的语义上的原因。
有的学者认为“特殊的连读变调说”流于浮表(叶军2001),其实这是误解。相反,从教学的角度上说,轻声“特殊连读变调说”还更易于为学生所学习、理解和掌握。二者的主要区别是,轻声“弱读说”是从轻声音节的角度说的,轻声“特殊连读变调说”是从轻声音节的声调的角度说的。至于轻声的特征,二者讲的大致相同。
三 对轻声性质、特点的检讨
轻声的特征,无论是“弱读说”还是“特殊的连读变调说”都讲到了三点:轻、短、失去原有的声调。
轻,是指听感上响度小。短,是指音长上更短;这种“音长短”,既是相对于该音节非轻读时的音长而言,更是相对于其前的重读音节而言。所谓“失去原字调”,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原字调音长上变短、音高幅度压缩变低了,但仍保持原有调形,即黎锦熙(1937)所谓“轻而有调”者,如“憋闷”、“眉目”、“哑巴”、“月亮”。二是原字调调形变了,即不论轻读音节的本字调如何,均在阴阳去后中和为短降调,在上声后中和为短的中平调。这也就是黎锦熙(1937)所谓“轻而无调”者,如“先生”、“麻烦”、“痒痒”、“困难”。“轻、短”特征和“失去原有字调”的特征往往是相辅相成的,读得“轻、短”往往就“失去原有字调”,“失去原有字调”的都具有“轻、短”的特征。
“弱读说”和“特殊的连读变调说”都有缺点。“弱读说”认为轻声是一种弱读,其实就是轻读或非重读的意思。它揭示了轻声的本质原因和产生的原理,但易将轻声与大量的一般轻读混合。“特殊的连读变调说”突出了轻声声调独有的音变特点,但因有“声”字,易使人将轻声误认为是一种声调——实际上,轻声是一种音变、变调,调值不定,而声调指的是单字调,所以,轻声不是阴阳上去之外的第五种声调。[8]轻声与阴阳上去不在一个语音层次上。
“弱读说”和“特殊的连读变调说”共有的缺点是:忽略了轻声特征的稳固性。这是轻声有别于一般轻读的区别性特征。因为一般的轻读有时也能轻、短甚至失调,所以,轻声与一般轻读易混合,快读时尤其如此。
例如量词“个”,大多数语音学专家都认为是读轻声的,其实它是轻读而不是轻声。现代汉语中,“七”在去声前变读阳平——在量词“个”前,也是如此。一个生动的例子是,赵本山、范伟、高秀敏2002年央视春晚小品《卖车》中,赵本山给范伟测试智商:“树上七个猴,地上一个猴,加一起几个猴?/范伟: 八个猴!/赵本山:错!/高秀敏:俩猴。/赵本山: 树上骑着个猴,地下一个猴,加一起俩猴。”小品中赵本山就是巧妙地利用了“七”在去声字前变读为与“骑”同音的特点,忽悠范伟说他智商有问题。这反过来说明,“七”后这个量词“个”是个去声字,即量词“个”读的是它的本字调。可见,量词“个”虽然也能轻、短甚至失去原有调值,但并不稳固,也能读原字调,而这是真正的轻声所不允许的,所以“个”并不是真正的轻声,而只是“往往轻读”而已。
实际上,如果用“弱读”这个标准衡量轻声,轻声必然与一般轻读易混。前文已经列举的16条轻声规律照讲已经够多的了,但若按“弱读”的标准,其实还有很多轻读都可算为轻声(详见下文各类轻音)。这就是所谓轻声规律存在大小宽窄分歧并深深影响教材、辞典的重要原因。
四 教材中轻声标注的原则
对于没有规律、无规则可言的必读轻声,可根据公认的现代汉语词汇规范、语音规范《现代汉语词典》标注;对于可轻又可不轻的“可轻声”,要本着尽量减少轻声词数量以利于学习的原则,一律标注本字调。对于有规律的轻声,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轻声的特征,将轻声和一般轻读(本文称之为“轻音”)区别开来;同时,标注轻声要以词为标注的基本单位,以达到以简驭繁的效果。
(一)要区别轻声与轻音
如前所述,轻声和轻音有很多相同的地方。(1)轻声读得又轻又短,轻音也读得较轻较短。(2)轻声由于轻读而失去原字调;轻音也可因轻读而失调,如量词“个”。(3)轻声有时可以起辨义的作用(如:地道dìdào—地·道dìdɑo);轻音也可辨义,如徐枢(1980)所举的例子:①小王和老张都来了,大陈住得比他们近,怎么还不来?(“都”读轻音,有“甚至”义)②小王和老张都来了,赶快开会吧。(“都”重读,表示总括)
但是,轻声和轻音还是存在不少不同之处的。(1)虽然轻音有时也可轻短甚至失调,但一般来说还是比轻声稍长稍重,所以还保持着原来字调的调形。读得慢时,其语音就比较饱满,曲拱比较完整,听起来也就显得不那么轻了。如“是同学把他的书拿走了”中的“是”。(2)轻声的失调是稳固性的、无条件的,即使强调时也还失去声调;[9]而轻音的失调是临时性的、有条件的。语速越快轻音越容易失调,语速慢了原来的声调就完全恢复。
轻音的类型,主要有节奏轻音、语法轻音、逻辑轻音。
1.节奏轻音。它是一种受音节数影响的、多音节节奏单元中读得相对较轻的轻音。语音实验表明,两音节和多音节的词(注意:是结构紧密的词,而不是结构较松散的短语),其总长度是大致差不多的。一词的音节越多,词中每个音节就相应地缩短,把长度匀让给增多的音节(徐世荣1988,杨顺安1992)。一般来说,在没有轻声音节的情况下,三、四音节词中,其第二音节是最轻的。三音节韵律词的节奏模式是“中轻重”,四音节韵律词的节奏模式是“中轻中重”,其中的“轻”都是轻音。
前述轻声规律中的第7、8、9条,即嵌在重叠式动词之间的“一”“不”,夹在动词(或形容词)与补语之间的“不”,如“背一背”“去不去”“看不清”“拿不动”等,其中的“一”“不”,其实就是轻音。它们只是因为处于三音节的中间,音长缩短而响度变小变轻,甚至成为一种过渡音或可能失调,读得稍慢时字调清晰可辨;而且,这种“一”“不”的变调并不遵循轻声的规律,而遵循非轻声时的变调规律,例如在去声前变读阳平。
同理,前述轻声规律中的第15、16条,其实也都是节奏轻音。
2.语法轻音。它是一种因受语法重音的影响而产生、与语法结构有关的轻音。它存在于语句中。像语法重音一样,它也是静态的,位置固定的,有规律的。
一个句子一般只有一个重读的信息焦点。(赵元任1968)语法重音都是信息焦点,都重读。语法重音也叫意群重音,它是有规律的、可以预测的。如一个句子其结构若是“主语+谓语”,一般谓语稍重;“主语+谓语+宾语”,一般宾语重,但宾语为人称代词时谓语重宾语轻,等等,详细可参看徐世荣(1999)《普通话语音常识》第119-126页。
重读、轻读都是相对而言的。句中语法重音重读,句中的非语法重音成分就必然相对轻读。轻读则往往轻短一些,读音不饱满些,这就成了语法轻音。语法轻音只出现在正常的说话里,是中性的、不带感情、语气的。
前述规律轻声的第5、6条,认为名词后的方位词“上、下、里”,作补语的趋向动词“来”“起来”等,都是轻声。其实它们都是语法轻音。它们处于非信息焦点位置,是一种相对轻读的语法成分。它们的声调变化规律与轻声并不一样,而与一般的连读变调相同(如“水里”、“仰起”都以“上声+上声=阳平+上声”的规律读);而且有时能读饱满的本字调(如“高兴不起来”的“起来”),这是真正的轻声所不允许的。[10]
同理,前述规律轻声的第10、11、12、13��14条,其实也都是语法轻音。
语法轻音还有很多规律,如“动词+一+量词”,数量结构“一+量词”读轻音(如“说一遍”中的“一遍”);“姓+称谓”,称谓读轻音(如“******”中的“主席”);“动词+名词+动词”,第二个动词读轻音(如“买本书看”中的“看”)。详细可参看孟琮(1982)《一些与语法有关的北京话轻重音现象》。
3.逻辑轻音。它是指受对比等强调重音影响而显得相对轻读产生的轻音,它读得较轻较短一些,但原字调调值还保留着。像逻辑重音一样,逻辑轻音也是动态的,位置不固定的,无规律的。例如《现代北京口语词典》中,“横不是,竖不是”中的“不是”,词典中标作轻声,而实际上也是因处在对比重音之后而显得轻读的,是逻辑轻音而已。因教材标音中一般不会标注逻辑轻音,故本文不展开谈,只略提一下。
无论是节奏轻音、语法轻音还是逻辑轻音,跟重音相比,在音长、音高、音色和音强方面,都只有量的变化,而没有质的变化。所以在标音时应该和重音一样——在教材注音中轻音都应该标注原字调,而不应该标注轻声。
(二)标注轻声要以词为基本单位
为什么标注轻声要以词为基本单位?因为(1)轻声是词层面上的一种特殊变调(除助词轻声外)。轻声包括两类:一是自然形成的,其中轻声字不是语义重心,如“妻子、丫头、月亮、时候、眼睛”的后一音节;二是受阿尔泰语系(主要是清初满语)影响所形成的,其中轻声字往往是语义重心,如“口袋、头发、毛病”的后一音节。从声调的角度上看,两类都是词层面上的特殊连读变调。(2)轻声词(重轻式韵律词)很稳定,在句中不变,强调亦如此(赵元任1959、林茂灿1980、曹剑芬1995)。(3)词是构成短语与句子的基本结构单位。以词为基本单位,可以简驭繁,使轻声标注不受语调、语气等影响。
如果不强调以词为基本单位,则会面临诸如这样的问题:既然认为“想想”之类是轻声词[11],那么,同样也是动词重叠、后几个音节也轻读的“想了想”之类以及“考虑考虑”之类是否也应该认为是轻声词?
当然,我们提出标注轻声要以词为基本单位,也会碰到一个问题:什么是词,它与比它高一级的语言单位短语有什么区别?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里不展开来谈。但其中有一个标准,即“一般人心目中的词是不太长不太复杂的语音语义单位,大致跟词典里的词目差不多”(吕叔湘1979),如衣服、葡萄、椅子。准此,则“想想”之类是词,“想一想”和“考虑考虑”之类就是短语。
“想一想”中的“一想”可看作是一种数量词。在“动词+数量词”结构中,数量词轻读,是语法轻音,前已述,此不赘。
“考虑考虑”类和“想想”类一样,都是以语音的弱化来表现动量的减小的。但是,“考虑考虑”类和“想想”类具有以下三点不同:(1)“想想”类是结构紧密的词,总音长较短;“考虑考虑”类是结构相对松散的短语,总音长相对较长。音长长,则语音比较饱满。所以,“考虑考虑”类语音弱化程度不如“想想”类。(2)“想想”类的后一音节具有轻声特有的声调特征,而“考虑考虑”类的后一个“考虑”不具有轻声特有的声调特征,只是轻一点而已,调形与原字调相同。(3)“考虑考虑”类稳定性不如“想想”类,有时也可不轻读。
所以,同样是动词重叠式,“想想”类是轻声词,后一音节标轻声;“考虑考虑”类的后一重叠动词“考虑”只是轻音,应标原字调。
(三)“可轻声”一律标原字调
所谓“可轻声”,就是可读轻声也可不读轻声的轻声字。
“可轻声”是客观存在,反映轻声动态变异。这种变异包括:(1)同一个词,不同的人有读不读轻声的差异。(2)同一个词,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有读不读轻声的差异。(3)同一个词,在一定的时期有读不读轻声的差异。
对待“可轻声”,有两种不同的处理:一是如实描写、反映“可轻声”,如《现代汉语词典》、《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二是选择处理为轻声或非轻声,如《应用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对《现代汉语词典》中标为“可轻声”的词语,如看见、听见、看法、知道、进来、起来、回去,教材中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一是标原字调,如人教版、北师大版小学语文;二是标轻声,如苏教版小学语文。
那么,对“可轻声”,教材中是标注原字调好呢,还是标注为轻声好呢?
我们认为教材中对“可轻声”以一律标注原字调为宜。因为:(1)“可轻声”本来就是可读轻声也可不读轻声的,那么,选择不读轻声,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2)大多数轻声词没有辨义、构词和区分词性等功能,“可轻声”也一样。将“可轻声”处理为非轻声不会影响交际。(3)普通话轻声有衰颓的趋势。这一点高景成(1959)就发现了。从描写性比较强的《现代汉语词典》各版标注轻声的情况来看,必读轻声词也是一版比一版少。所以,要因势利导,尽量少规定轻声词。(4)无规律的轻声词是学习普通话的难点。将“可轻声”处理为非轻声,利于小学生和以汉语为第二语言学习者(外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有利于推广普通话,也有利于规范导向或引导规范。
四 结论
本文以人教版、苏教版、北师大版、语文版、北京版等主要小学语文教材以及十几种对外汉语教材为材料,归类、统计、分析了它们在标注轻声中的大量分歧,指出:一些教材大量标注轻声的依据是传统语音论著对轻声规律的论述,而论著论轻声规律的依据则是传统上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文中对轻声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深入检讨,指出:后字轻、短并稳固地失去原有调值,形成轻声特有的声调,这是轻声区别于一般轻读(即轻音)的最重要的特征。传统语音学论著没有抓住轻声“稳固性”这一点,导致所提轻声规律失之过宽,从而导致一些教材轻声标注失妥,不利于学习和掌握。文章提出了教材中轻声标注的三大原则,即:要区别轻声和各类轻音,轻音标注原字调;标注轻声要以词为基本单位;“可轻声”一律标注原字调。文中还结合教材等着重分析了轻音的几种主要类型——节奏轻音、语法轻音和逻辑轻音的形成机制、语音特点和标音方法。
本文的研究,对教材中科学、准确地标注轻声,消除各种分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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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该文中的“轻音”就是我们所说的轻声。林焘先生也采用“轻音”一词,而不用轻声。
[2]本文中,轻声仍指这种“又轻又短、稳固地失调的音节”,有时也指轻声音节的声调。轻音指一般的轻读音节。
[3]包括: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标准中文》(崔峦等主编)、《跟我学汉语》(陈绂主编)、《快乐汉语》(李晓琪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汉语初级教程》(邓懿主编)、《博雅汉语》(李晓琪主编)、《走进中国》(杨德峰编),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的《初级汉语课本》(鲁健骥主编)、《汉语教程》(杨寄洲主编)、《汉语会话301句》(康玉华编),南开大学出版社的《基础汉语精读》(刘春雨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的《标准汉语教程》(王国安编),共11种。
[4]见杨寄洲《汉语教程》,一年级第一册,p73.
[5]见曹文《汉语语音教程》,p114.
[6]见邓懿《汉语初级教程》第一册,p44;第二册,p26.
[7]调值下加横线表示音长短促。
[8]所以,轻声词中的轻声音与单字音不一定同。具体到教材中,就是课文中轻声词的轻声字的读音,与它在书后《生字表》中的读音,是可以不同的。如“服”在轻声词“衣服”中读轻声,但“服”本身的字音却是fú而不是轻声的fu。
[9]轻声词被强调时,被重读的是轻声音节前的非轻声音节,轻声音节仍然不变。如“我早上吃的是包子,不是馒头”,音长拉长、重读的是“馒”而轻声的“子”不变。
[10]作补语的趋向动词,有时连语法轻音都不是。如“她正向我走来”的“来”,“用后请尽快送回”的“回”,“雷鸣般的掌声在我耳畔想起”的“起”,“全社动员起来,为建设我国主流教材而努力奋斗”中的“起来”,都不轻读。
[11]“想想”类是轻声词,它具备轻声声调调形特征。试比较:“抹抹”“瞧瞧”“想想”“谢谢”,其后一音节的音高分别是半低、半高、高和低,正是轻声典型的音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