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第6版:
【巴勒斯坦(Palestine)】① 地区名。位于亚洲西部,地中海东岸。与黎巴嫩、叙利亚、约旦、埃及等国为邻,南端一角临红海的亚喀巴湾。地处亚、欧、非三洲交通要冲,战略地位重要。面积约2.7万平方千米。人口超过1 100万(2008年),主要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境内大部分为山地和高原,一般海拔600~1 000米,地势自北向南低倾。北部加利利高原(Galilee)上的梅隆山(Har Meron)海拔1 208米,为全境最高点。南部属内盖夫沙漠(Negev)。东部为东非大裂谷的北延部分。地中海沿岸延伸狭长平原。地中海式气候,夏干热,冬暖湿,年降水量200~900毫米,自北向南递减。有钾盐、铜、硫黄等矿藏。出产小麦、玉米、烟草、水果(柑橘、葡萄、木樨榄)等。公元前20世纪前后闪米特族的迦南人定居在巴勒斯坦的沿海和平原。前13世纪腓尼基人在沿海建立国家。前12世纪犹太人祖先希伯来部落迁此,前11世纪建希伯来王国。前935年分裂为北部的以色列王国和南部的犹太王国。其后相继受亚述、巴比伦、波斯、马其顿等帝国统治。前1世纪罗马帝国侵入,犹太人向世界各地流散。公元7世纪成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阿拉伯人不断移人。16世纪起属奥斯曼帝国。1922年成为英国委任统治地。19世纪末欧洲犹太人发起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大批犹太人移入巴勒斯坦。1947年联合国通过巴勒斯坦分治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分别建立阿拉伯国(1.15万平方千米)和犹太国(1.52万平方千米),耶路撒冷由联合国管理。1948年5月犹太人成立以色列国。1948—1973年经四次中东战争,以色列占领整个巴勒斯坦地区和周边国家部分领土,成百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沦为难民。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在阿尔及尔宣布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但未确定其边界。② 国名。在西亚巴勒斯坦地区内。详见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