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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写“新型”错别字
华中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文科资深教授 邢福义 当前,我们在汉字的书写上,碰到一个新问题。这就是:如何正确书写某些汉字的繁体。 “胡”字何义?《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于197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那时该词典解释“胡”字,就已明确地分为四个词条。即: 【胡1】①古代泛称北方和西方的外族:胡人。②古代称来自北方和西方外族的东西,也泛指来自国外的东西:胡琴丨胡桃丨胡椒丨胡萝卜。【胡2】副词,表示随意乱来:胡闹丨胡说。【胡3】<书>疑问词,为什么、何故;胡不归?【胡4】(鬍)胡须。 四类“胡”字,只有第四类表示“胡须”的“胡”才有繁体的“鬍”,其他三类“胡”字,本来就写作“胡”,跟胡须无关。 然而,1997年,看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看到了剧中有蔡锷的字幅:“上馬撃狂鬍,下馬草軍書”。该剧从头到尾,只要是女主角小凤仙居住的地方,都显现这两条字幅,屏幕上还常常通过特写镜头放大出来让观众看。 蔡锷用繁体字书写,这符合历史背景,完全正确。然而,把“狂胡”写成“狂鬍”,却是电视剧制作者的错。蔡锷本人,绝对不会这么写。“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引自宋代陆游的《观大散关图有感》,“狂胡”即“猖狂的胡人”,指金兵,怎么能写成“狂鬍”? 已故大书法家、大学问家启功,有一部诗集《启功韵语》。《自序》中说:“我们这族人在古代曾被广义地称为‘胡人’,……”;诗集中,《南乡子·因病住医院时》里有这样的句子:“试向草原群里看,山羊。个个胡须一样长。”如果用繁体字书写,“胡须”可以写“鬍鬚”;然而,要是把“胡人”写成“鬍人”,岂不让启功老先生在天国里恼火万分?! 没想到,十几年之后,又看到同类现象。 2015年12月下旬,中央电视台八套放映30集电视连续剧《十里香大酒坊》。看到第12集,忽然发现“十裏香”的写法。前面各集没注意书写情况,从13集起,就注意了。于是,大门正面的招牌“十裏香大酒坊”和“十裏香分店”,连续不断地扑入眼帘;运酒马车插上大红旗,上面写着“十裏香大酒坊”,迎风飘动;贴在酒罐上的红条子,全都写着“十裏香酒坊”。 《十里香大酒坊》是让现代人看的,字幕全用规范简体字,这完全正确;这部电视剧说的是从清朝末年开始的事情,为了符合历史事实,酒坊的名称和招牌用繁体字书写,也是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十里香”的“里”可以写成“裏”吗? 有的时候,“里”就是“里”,不能写成“裏”。这样的“里”,有两种: 其一,量词,为计算长度的度量衡单位。使用频率很高。 例如:大约还有一里路的光景。(莫言《檀香刑》)丨十里、二十里、三十里,越走越远。(戴厚英《流泪的淮河》)丨背后,则是一条横贯九域的万里长江。(余秋雨《文化苦旅》)——其中的“里”,前边出现数词,可以用“多少(里)”提问。 又如:1市里等于150丈,合500米。(《现代汉语词典》用例)丨这辆桑塔纳的时速此时已经超过了120公里。(张平《十面埋伏》)丨呼家堡东西长,南北短,方圆仅157平方公里。(李佩甫《羊的门》)——其中的“市里”“公里”和“平方公里”也是度量衡单位,前边出现数词,可以用“多少”提问。 其二,跟家乡或街巷意思相同或相近的用字。 例如:船外,屈原故里过去了。(余秋雨《文化苦旅》)丨亲友、邻里都来慰问、告别。(陆文夫《人之窝》)丨两棵高大的香樟树把里弄遮得不见天日。(陆文夫《人之窝》)——“故里”即故乡,“邻里”跟邻居意思相近,“里弄”跟巷子意思相近。 有的时候,“里”的繁体是“裏”。这样的“里”,一般是跟“外”相对的方位词。方位词,包括“里、外、左、右、上、下、前、后、东、西、南、北”等等。例如:赵得宝从碟子里挑了一块用金黄色纸包着的蜜蜂奶糖。(周而复《上海的早晨》)丨论长相论人品论本事,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万里挑一是选美的材料。(魏润身《挠攘》)——这里的“里”,如果有需要,便可以写成“裏”了。 再看这两个例子:在晴空万里的大好天气里,都能一直走到一块吗?(郁秀《花季雨季》)丨李自成离开校场大约走了十里山路,来到了一个湾子里。(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前例和后例都出现两个“里”,但只有“天气里”和“湾子里”,才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写成“天气裏”和“湾子裏”;“万里”和“十里”,不能写作“万裏”和“十裏”。 “十里香大酒坊”的“里”是表示长度的度量衡单位,“十里香”等于说“香十里”,强调酒特别香,香气飘得很远很远。这是一种修辞上的夸张用法。《水浒全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本第29回就有诗句:“未必开樽香十里,也应隔壁醉三家。”如果往前推,可以知道,“十里香”也好,“香十里”也好,在唐诗宋词里就已经看到了。 例如:邠王玉笛三更咽,虢国金车十里香。(《全唐诗》)丨隐隐认遥黄。隔溪十里香。(《全宋词》)丨夜深河汉冷秋容。前驱香十里,飘堕月轮东。(《全宋词》)丨一色荷花香十里,偷把秋期频数。(《全宋词》)——前两例用了“十里香”,后两例用了“香十里”。 “十裏香”的写法,又一次让错别字在中央电视台上堂皇亮相! 从“狂鬍”到“十裏香”,都不是电脑的呆板转换,也不是小学生的幼稚手笔。说白了,都是我们在高级层次上犯了低级错误。从主观上讲,是制片人和相关工作者的问题;从客观上讲,会在文化素养这一侧面有损于民族的形象和尊严! 文明的社会,一定会珍惜和保护自己的语言文字,绝对不容许轻率地糟蹋。提高文化素养,是国家和民族的大事。建议相关部门关心这件事,采取多种多样的办法去解决。比方说,组织编写具有针对性的小册子,推向学校,推向社会,推向媒体;又比方说,电视台开展娱乐活动时特意安排“纠错”节目,如此等等。 见:http://mp.weixin.qq.com/s/yue4IeSMWRjTgU4tbXFA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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