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第6版:
【中美联合公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亦即《上海公报》。指导发展中美两国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1972年2月28日中美双方于上海发表。公报声明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公报的发表,标志着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开始。
【中美建交公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指导发展中美两国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1978年12月16日发表。宣布两国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3月1日起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公报宣布: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两国重申《中美联合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并再次强调: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