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协》编者按:中国版协校对工作委员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完成了《图书校对工作基本规程》。经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审阅,建议以中国版协的名义组织发布。现将总署图书司的复文及《规程》发布如下,请各出版社参阅。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2004年10月12日
前 言
我国出版事业迅猛发展,需要制订校对工作规程,作为规范校对工作的基本准则,以保障校对工作的有序化和校对质量的优化。《图书校对工作基本规程》是校对理论与校对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校对工作客观规律的反映,是现代校对实践经验的总结。
本《规程》包含七项内容:校对的地位和作用;校对的功能;校对的基本方法;现代校对方法创新;校对工作的基本制度;书稿及校样差错的基本类型;校对管理。
本《规程》对校对工作提出的规范要求,着眼于全国,着眼于宏观,各地版协校对工作委员会和各出版社校对科室,可以据此制订适合本地本社实际的“实施细则”或“具体规程”。
1.校对的地位和作用
1.1 校对是最重要的出版条件。古代校雠学将“校勘”的目的界定为:改正书面材料上的错误。多出善本,不出错本,是我国出版工作的优良传统。做好校对工作,是出善本、不出错本的基本条件,这是既对作者负责、又对读者负责,功在当代、利及后人的事。
1.2 图书是一种思想文化信息载体,其作用在于将负载的信息传递给读者,并作为文化遗产积累传承。实现文化传播和文化积累,最重要的条件是“保真”,即准确无误,完整无缺;失真的、残缺的信息是没有传播和积累价值的。图书是通过文字符号传递和贮存信息的,信息的“保真”,有賴于字、词乃至标点符号使用的准确无误。真理与谬误之间,有时只是一字一点之差。
1.3 图书出版过程存在的价值,在于以作者的原创作品为对象,在作者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这种再创造贯穿于图书编校工作的全过程。在校对过程,再创造的表现有二:其一,消灭书稿在录排过程出现的错漏,保证作者劳动成果不错、不漏地转换成印刷文本;其二,发现书稿本身可能存在的错漏,弥补作者创作和编辑加工的疏漏。校对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殊的编辑工作,是学识性、文字性的创造性劳动。“校对是简单劳动”的观点是错误的。校对在图书出版生产流程中,处在编辑后、印制前的关键环节 ,是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最后防线。
1.4 综上所述,关于校对工作在出版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作如下界定:校对工作是图书出版生产流程中的独立工序,其作用是将文字差错和其他差错消灭在图书出版之前,从而保证图书的传播和积累价值,因而是最重要的出版条件。编辑工作和校对工作,相互衔接又相互独立,共同构筑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2.校对的功能
2.1 校对的基本功能有二:校异同;校是非。这是校对的性质决定的。“校对”是个集合概念,包含着“校” (校是非)和“对”(校异同)的双重含义,应当全面地认识和实现校对的功能。
“校异同”的要旨在“异同”,是指将校样跟原稿逐字逐句比照,通过查找两者异同的方法,发现并改正录排错漏。其功能是:保证原稿不错、不漏地转换成印刷文本。
“校是非”的要旨在“是非”,是指通过对原稿内在矛盾的是非判断,发现并改正原稿可能存在的错漏。其功能是:弥补编辑工作的疏漏,使书稿趋于完善。
校对的两个基本功能,同样重要,不可偏废。不校异同,则不能保证作者的劳动成果准确而完整地转换;而不校是非,则不能发现和弥补作者创作和编辑加工的疏漏。偏废校异同或者偏废校是非,后果是一样的,都会造成谬误流传,损害作者,贻误读者。
2.2 传统校对以校异同为主要功能。传统校对有两个客体:一个是加工定稿后的编辑发排文本,通称“原稿”;一个是依据原稿排字拼版打印的样张,通称“校样”。校对的首要任务是:将校样与原稿逐字逐句比照,检查两者的异同,发现了“异”,即校样上与原稿不同之处,原则上依据原稿改正校样。这样做的目的是:消灭排字拼版过程的错漏,保证排版与原稿完全一致。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通读检查,发现原稿可能存在的错漏,然后以质疑形式向编辑提出。
现在,客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多数作者交给编辑的不再是手写书稿,而是一块磁盘,磁盘打印稿将传统的原稿与校样合二而一了 ,也将录排差错与写作差错合二而一了。编辑在磁盘打印稿上加工,排版人员根据编辑的加工修改磁盘稿,再按照版式设计要求进行版式转换,打印出来就是校样。这个校样除编辑加工修改部分以外,与磁盘稿并无二致。因此,校样上可能存在5类差错:(1)作者录入差错;(2)作者写作差错;(3)编辑错改;(4)排版人员修改磁盘稿时的漏改、错改;(5)版式转换过程可能发生的内容丢失和错乱。这5类差错除第4类、第5类差错可以用核红、对校方法发现外,均以是非形式隐藏在校样的字里行间。校对主体实际上是进行“无原稿校对”操作,通过是非判断发现差错。“校是非”上升为校对的主要功能。
2.3 现代校对的校是非,有 5个方面的任务:(1)发现并改正常见错别字;(2)发现并改正违反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量和单位等使用的国家规范标准的错误;(3)发现并改正违反语法规则和逻辑规律的错误;(4)发现并改正事实性、知识性和政治性错误;(5)做好版面格式规范统一的工作。总之,凡是非录排造成的、用机械比照发现不了的差错,都属于“校是非”的范畴。
2.4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有两个主体:编辑和校对。编辑清源,校对净后,共同构筑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上述“校是非”任务 (1)(2)(5)是校对员的职责。(3)(4)两类错误,本应在编辑加工过程中予以消灭,因而不应让校对员承担责任。但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校对员发现这两类错误,并以质疑形式向责任编辑提出改正建议,以求达到消灭一切差错的目的。
2.5 要树立现代校对工作的理念。现代校对工作不能只“对原稿负责” ,而应成为“编辑工作的必要延续”,负起协助编辑“把一切差错消灭在图书出版之前”的责任,即在消灭录排差错的基础上“校是非”,发现并改正原稿可能存在的错漏,从而发挥“对编辑工作的补充和完善”的作用。校对工作者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现代校对理念。
3.校对的基本方法
校对基本方法有4种: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这四种方法是古籍校雠的基本方法,完全适用于现代图书校对工作,因而也是现代校对的基本方法。
3.1 对校法。对校法的特点是:“照本改字,不讹不漏。” 对校的客体有两个──原稿和校样 , 采用比照原稿核对校样的方法,通过查找异同而发现差错。现代校对的折校、点校、读校、核红等技术,都属于对校法。发现了校样上与原稿相异之处,原则上依据原稿改正校样。
3.2 本校法。本校法的特点是:“定本子之是非。”现代校对的“本子”即原稿。 本校的客体只有一个──改正录排错漏后的校样,采用通读检查的方法,通过文中内在矛盾发现问题,然后进行是非判断而发现原稿的差错。发现了原稿的差错,用铅笔在校样上标注,提出改正差错的建议,同时填写《校对质疑表》,向编辑质疑。校是非不同于文字加工,只管改错、补漏、删重,而不做文字润色。
3.3 他校法。他校法的特点是:“以他书校本书。”“他书”指其他的书。“改必有据”是校对改错的重要原则。在通读检查中发现了问题,又难以判断是非时,就得去查检相关的权威工具书或权威著作,找到判断是非、改正错误的可靠依据。
3.4 理校法。理校法的特点是:推理判断。在发现疑问又找不到可靠根据时,即应进行推理判断,包括分析字词含义、进行逻辑推理等。
上述四种基本校对方法,在实践中应当综合运用,以求得到相辅相成 之效果,最大限度地消灭差错。
4.现代校对的其他方法
现代校对实践还有其他校对方法,主要有:人机结合校对;过红与核红;文字技术整理。这些校对新方法和校对的四种基本方法一起,构成现代校对方法系统,必须综合运用。
4.1 人机结合校对。校对软件查检常见错别字及成语、专名中的错别字辨识率高,速度快,是校对的得力工具。但是,计算机校对的本质决定了它只能处理可以形式化的问题,而文字的形式符号是一个十分有限的形式系统,自然语言更不可能彻底形式化,所以校对软件查错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取代人工校对。正确的做法是人校与机校结合。人机结合校对需要找到优势互补的最佳结合模式。鉴于计算机校对误报率高,错漏多的一校样宜由人工校对,二校再用机校,机校后不改版,由人接着三校。三校的任务是:先对机校报错及改错建议逐一判断,然后通读检查一遍,发现并改正机器漏校。三校后再改版。这种“二三连校”模式,有利于人机优势互补、缩短校对周期。也可以在编辑加工之前,先实行机校,将机校的报错与改错建议作为加工时的参考;三校之后再用机校,清扫残留差错;然后,由人工通读检查。这种“清源净后”的人机结合模式,也可收到人机优势互补之效果。
4.2 过红与核红。二校样应一式三份,一份 (通称正样)由校对人员校对,另两份(通称副样)分送作者和责任编辑校对。“过红”即将作者和编辑在“副样”上所作修改的字符,誊录到校对员校过的正样上。如果正样改动少而副样改动多,也可将正样誊录到副样上。誊录时,要注意副样上的修改是否合理,若有疑义则应提请责任编辑解决。如果副样上增删较大,导致版面变动,则要精心调整版面,有的还要增加校次。过红由责任校对或责任编辑负责。
核红即核对上校次纠错的字符是否改正,有无错改。核红的技术要领是:第一步,核对上校次改动的字符,至少反复核对两次;第二步,如果发现应改而未改的字符,除了重新改正外,还要搜检上下左右相邻字符有无错改,以避免邻行、邻位错改;第三步,比对红样 ( 上校次校改样 ) 与校样 ( 改后打印样 ) 四周字符有无胀缩,如有胀缩,就要对相关行及其上下行逐字细查,找出胀缩原因,改正可能存在的错误。二校、三校和通读检查,均应先核红后校对。
4.3 文字技术整理简称“整理”,是现代校对的必要程序。其作用有三: (1)弥补版式设计的疏漏;(2)改正排版造成的技术性错误;(3)防范多人交叉校对产生的文字处理和版面格式的不统一。
4.4 文字技术整理是一项细致的技术性工作。整理的内容有如下 10项:(1)核对封面和书名页,使书名、著译者或主编者姓名、出版单位名称、出版日期等完全一致;(2)根据正文标题核对目录上的标题和书眉上的篇名、章名,检查文字是否一致,页码是否相同;(3)检查正文各级标题的字体、字号、占行和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级标题字体、字号、占行和位置是否一致,书眉双页、单页上的标题是否符合规范;(4)检查插图的形象与文字说明是否相符;(5)检查图表、公式与正文是否衔接,图表、公式的编序形式是否正确,序码(应连续)有无缺失或重复;(6)检查表格和公式的格式是否规范,表格转页、跨页和公式转行是否符合规范,公式的变形是否正确;(7)检查正文注码与注文注码是否相符,参见、互见页码是否准确;(8)检查前言(序)、后记(跋)、内容提要等指示性文字,与正文内容是否相符;(9)如系全集、文集、套书,要检查是否成龙配套,版式、体例是否一致;(10)解决相互关联的其他问题。整理工作必须十分认真,一丝不苟。每个校次校后均应做整理工作,终校后应由责任校对进行全面整理。
5.校对工作的基本制度
校对活动是校对主体与客体矛盾运动的过程,一方面客体存在讹误,一方面主体要改正讹误,两者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只有当客体的讹误得到改正,主体查错正误的目标得以实现,校对活动的矛盾运动才会终止。校对又是群体活动,校对主体的多元性和校对过程的集体交叉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校对主体之间的矛盾,只有解决好矛盾,协调好关系,才能形成合力,使校对活动健康开展,从而保证校对工作的质量。而要解决矛盾,协调关系,形成合力,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对工作制度。
校对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如下4项:
5.1 三校一读及样书检查。“三校”即三个校次。“一读”即终校改版后的通读检查。由于校对客体差错的复杂性和出错原因的多样性,“校书如扫落叶”,校对活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投入必要的校对工作量 (即校次)。“三校一读”是《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的必须坚持的最低限度的校次;重要书稿和校对难度大的书稿,如经典著作、文件、辞书、古籍、学术著作、教科书及教辅读物等,还应相应增加校次。作者校对、编辑校对不能顶替校次,交给他们校对的校样是“副样”,“正样”仍由校对人员校对,三个校次都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的校对人员来完成。计算机校对如果使用得当,可以顶替一个校次。三校改版后打出的校样,不能算作付印清样,还必须进行一次通读检查,通读检查后改版打出的校样,才能算作付印清样。
为了保证校对的质量,凡遇到如下情况之一的校样,校对者有权提出增加 1~2个校次:(1)初校样的差错率超过15/10000的;(2)编辑发排的书稿没有齐、清、定,而在校样上修改的页码超过1/3的;(3)终校样的差错超过3/10000的。增加校次的决定权属于专业校对机构。
样书检查,指图书成批装订前先装订几本样书分由责任编辑、责任校对检查,经检查确 认无误后,方能成批装订出厂。
5.2 校对主体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现代校对的特征之一,是校对主体多元化与专业化相结合。所谓主体多元化,是指作者、编者和专职校对员共同参与校对,还有社外人员参与校对活动,从而形成校对主体群。作者校对属于自校,编辑校对属于半自校。他们共同的优势是:对书稿内容的把握,对相关知识的熟悉。共同的劣势是:因习惯线性阅读难以感知个体字符的差异 , 因思维定式而往往对差错“熟视无睹”。社外校对人员,技术、经验、心态和责任心一般不如社内专职校对员。因此,校对主体多元化必须与专业化相结合,并且以社内专职校对员为校对主体群的核心。所谓以社内专职校对员为核心,有三层意思:其一,出版社必须建立专业校对机构,对全社校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全程监控;其二,出版社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校对员(编校人员配备的科学比例为3:1,不应少于5:1),并由专职校对员担任责任校对;其三,必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校对员或工作认真、经验丰富的其他校对员来做三校,把好终校关。
5.3 集体交叉校对与责任校对相结合。现代校对的特征之二,是集体交叉校对与责任校对相结合。集体交叉校对,是指由不同职级、不同专长的校对者分别负责不同校次的校对, 一般不得采取一人包校的做法。集体交叉校对,可以避免一人包校的知识局限,和反复校读导致对差错“熟视无睹”,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消灭差错。同时,集体交叉校对还是一种相互检查、相互监督的有效方式。但是,集体交叉校对也存在不足,主要是校对者对差错的认定不会完全一致,大部头书稿分章集体交叉校对,还会造成版面格式处理的不统一。因此,在集体交叉校对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责任校对制。责任校对是本书校对工作的总责任人和总协调员,参与本书校对全过程,承担终校或通读检查 ( 通读检查也可以由责任编辑承担 ) 以及文字技术整理,协助责任编辑解决校对质疑 , 并最后核对付印清样。责任校对应在书名页上署名,以示对本书的校对质量负责。
5.4 校对质疑与编辑排疑相结合。校对质疑编辑排疑,是现代校是非的基本形式。校对员的校是非,不同于编辑的文字加工,两者有质的区别。校是非的任务是改错,即通常说的清除硬伤,不做篇章布局调整、思想内容提升和文字润色的工作。对于明显的错字、别字、多字、漏字、错简字、错繁字、互倒、异体字、旧字形、非规范的异形词 , 专名错误,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量和单位名称及符号书写,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版面格式,校对员应当予以改正,但改后须经责任编辑过目认定。发现了语法错误、逻辑错误以及事实性、知识性、政治性错误,校对员无权修改,只能用灰色铅笔标注表示质疑,并且提出修改建议,填写“校对质疑表”,连同校样由责任校对送给责任编辑排疑。责任编辑应当认真地对待校对质疑,虚心采纳正确的修改建议。对于认定的修改建议,用色笔圈画表示照此修改;对于不拟采纳的修改建议,则打×表示删去(不要用色笔涂抹,保留校对质疑笔迹,以备需要时查检)。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校对员质疑,校对员质疑经责任编辑认定后,应当给与质疑者适当的奖励,其质疑表应当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考察校对员业务水平、晋升专业职称的依据。
6.书稿及校样差错的基本类型
校对以猎错改错为基本职责,校对工作者对原稿和校样上可能存在的差错类型心中要有数,这样才能更加自觉地猎错改错。
原稿和校样上存在着各种差错,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10种类型:
6.1 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错简、错繁、互倒、异体字、旧字形等,出现频率最高的是错别字。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合称。像字但不是字叫做错字;是字但用在此处不当的字叫做别字。通常说的错别字,主要是指别字。
文字差错还有一种类型,即外文字母使用错误和汉语拼音错误。常见的错误有:各文种字母混用;大小写、正斜体不符合规范;汉语拼音违反《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及声调标注错误。
6.2 词语差错。常见的词语差错有: (1)错用词语;(2)褒贬不分;(3)异形词选用不符合规范;(4)生造词;(5)错用成语。
6.3 语法错误。包括词法错误和句法错误。
常见的词法错误有: (1)名词、动词、形容词使用不当;(2)数量表达混乱;(3)指代不明;(4)副词、介词、连词使用不当。
常见的句法错误有: (1)搭配不当;(2)成分多余或残缺;(3)语序不当;(4)句式杂糅;(5)歧义;(6)不合事理。
6.4 数字使用差错。《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T 15835─1995)是判断数字 使 用正误的国家标准,但对不同类型的图书有不同的要求: (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不适用于文学作品和重排古籍;(2)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求“得体”和“局部统一”;(3)科技图书必须严格遵循《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的标准。
6.5 标点符号使用差错。 《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1995)是判断标点符号使用正误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有两大类:点号(7个)和标点(9个)。常见的标点符号使用差错,主要是点号错用:(1)该句断的不用句号;(2)句子内部该停顿的地方没用逗号,不该停顿的地方误用逗号;(3)非并列词语之间误用顿号,没有停顿的并列词语之间误用顿号,不同层次的停顿使用顿号造成结构层次混淆;(4)滥用分号,如并列词语之间误用分号,非并列关系的单重复句内分句间误用分号,不在第一层的并列分句之间误用分号,应该用句号断开的两个独立的句子误用分号;(5)有疑问词但并非疑问句误用问号;(6)有惊叹词但并非惊叹句误用叹号;(7)整句引文误将句号置于引号外,非整句引文误将句号置于引号内。(8)表示约数的两个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或两个汉字数字之间误用顿号。
6.6 量和单位使用差错。除古籍和文学读物外,所有出版物特别是教科书和科技图书,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时,都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年发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3100~3102-93)的规定。常见的量和单位使用错误有:(1)量名称不规范;(2)量符号不规范;(3)单位名称书写错误;(4)单位中文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准确;(5)单位国际符号书写和使用错误;(6)SI词头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正确;(7)组合单位中文符号和国际符号混合构成的错误;(8)使用非法定单位或已废弃的单位名称;(9)图表中在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未采用标准化表示方式;(10)数理公式和数学符号的书写或使用不正确。
6.7 版面格式错误。常见的版面格式错误有: (1)规格体例不统一;(2)相关项目不一致;(3)文图、文表不衔接,不配套;(4)各种附件与正文排版格式不规范。
6.8 事实性错误。常见的错误有:事实有误;年代有误;数据有误。
6.9 知识性错误。要注意防范一般知识性错误,更要特别注意防范伪科学和反科学。
6.10 政治性错误。要注意防范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倾向错误以及导向性、政策性错误。
7.校对管理
7.1 校对人才培养。校对是出版行业里的特殊专业,需要具备特殊素质的特殊人才。现代校对人才必须具备如下基本素质: (1)熟悉语言文字的各种规范,掌握语言文字的出错规律,对语言文字使用错误有较强的辨识力;(2)通晓图书版面格式知识,能敏锐地发现版面格式错误;(3)熟练地掌握各种校对方法,并且善于综合运用;(4)具备比较广博的知识积累,不同学科图书的校对人才还必须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5)能够熟练地使用工具书;(6)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耐得寂寞,注意集中,自觉地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
应当提高专职校对员从业准入学历,从事校对职业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对校对人员应进行系统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终身教育的要求,对校对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轮训的制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应纳入编辑系列,注重培养副编审、编审级的高级校对人才。
7.2 人本化管理。管理者要以人为本,尊重人才,善待人才,满足校对人员的精神需求,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文化和业务素质,培养社会责任意识,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营造人与人之间沟通、和谐、合作的氛围,使管理成为一种文化、一种凝合剂,一种驱动力。校对工作适合量化管理,不但工作任务可以量化,工作质量也可以量化。但是,在实施量化管理时,要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在校对功能向“校是非”为主转移的当代,单纯的量化奖惩的作用是有限的。校是非是一种心理过程,不仅是个人文化和技能功底的展现,还是个人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展现。校对管理要培养人的职业志趣,激发人的成就感,为人的自我发展、为高级校对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7.3 量化管理。包括校对任务量化和校对质量量化两个方面。
校对任务量化管理,通称定额管理,即给校对人员规定校对工作量定额。校对工作量定额以字数为单位,日定额即每人一个工作日应当完成的校对字数,月定额即每人一个月实际工作日内应当完成的校对字数。当月月定额与实际完成校对字数之差,即当月的超额或缺额。超额部分按超额劳动另付报酬。缺额部分应在下月补齐。校对工作是脑体并用的劳动,过度的身心疲劳会影响校对质量,因此,非特殊情况不宜加班加点校对,平时也应对超额劳动进行必要的限制。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一个工作日的校对定额以20 000字为宜,每月按20个工作日计算,月定额以400 000字为宜。这个定额是一般标准,不同类型的书稿,校对定额应当有所差别,这个差别可用系数方法求出,增减幅度以日定额最低15 000字、最高25 000字为宜。核红、过红与文字技术整理的工作量可折算校对字数。二校、三校前的核红,过红与文字技术整理,均按校样总字数的20%折算工作量。机校及其整理工作,按校样总字数的30%折算工作量。样书检查按图书总字数的30%折算工作量。
质量量化管理 , 即将校对质量进行量化,对不同校次规定“灭错率”或“留错率”。灭错率按百分比计算,即以差错总数为分母,以发现并改正的差错为分子,乘以100,得出百分比。留错率即漏改的差错占校对总字数的比率,按万分比计算,以校对总字数为分母,以校后遗留差错为分子,乘以10 000,得出万分比。通常要求:一校灭错率为75%;二校灭错率为一校留错的75%;三校原则上要消灭全部残存差错,最低标准为留错率不超过1/10000,超过此限的为不合格。
在实施校对管理时,既要计算校对完成量 ( 定额 ) ,又要检查校对质量指标。如果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量化指标,就应扣减相应校对完成字数作为惩罚;如果校对质量高于规定的量化指标,则应增加相应校对完成字数作为奖励。校对人员发现了原稿的错误,应视错误的性质给予物质奖励。校对字数计算方法,依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 错率的计算方法》的相关规定。
7.4 校对档案管理。校对的档案是出版档案的组成部分,一种图书的校对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校对档案及时整理归档。校对档案的内容包括: (1)校对登记表;(2)校对质疑表;(3)样书质量检查记录;(4)重印书质量检查记录;(5)送审图书质量检查记录。
7.5 外校管理。外校即由社外人员承担部分校对任务。在社内专职校对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适当使用社外校对力量,作为社内校对力量的补充,实践证明是可行的。但是,外校活动在社外循环,如果放任自流,质量是毫无保证的。所以,必须加强外校管理,将社外校对活动置于统一的、有效的监控之下。外校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严格考核选用合适人才,建立素质较高、适合本社出书学科门类需要、相对稳定的社外校对队伍;(2)对社外校对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不适合继续做校对工作的要及时淘汰;(3)外校人员一般只能承担一校、二校,只有少数退休的专业校对人员,或经过考核确能胜任者,方可委以三校;(4)由专业校对机构统一组织外校,统一实施外校全程监控;(5)外校管理也应以人为本,尊重外校人员,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6)实行计件付酬和质量量 化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外校按千字为单位计酬,报酬应根据书稿类型及校对难易度而定,一般每千字校对报酬 1~5元。没有达到质量指标者扣减相应计件报酬,校对质量高于规定指标,或排除了重大错误,应当提高报酬标准,或给予物质奖励。
新闻出版总署《给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的复函》
图管字[ 2005]第9号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贵会致我署办公厅的函(中版协[2004]第069号)收悉。我司经认真研究后认为,《规程》对促进图书出版行业制度建设,提高图书编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规程》主要涉及的是出版单位自身的制度建设,多数内容非出版行政部门职能管辖范畴,若以总署办公厅等行政部门的名义发布或转发于法无据。所以,我们建议还是由贵会或相关行业组织发布。我司可以将《规程》刊发在我司主编、以全国各图书出版单位及图书管理部门为读者的内部资料《图书出版通讯》上,并加支持此事的编者按表明图书司意见。同时我署将在有关会议强调要重视校对工作,用好《规程》。特此函复。
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
200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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